组织指定人员负责薪酬管理
• 负责人熟悉相关的薪水和劳动法律、规章与惯例
• 建立相应的系统,可准确地查明不受薪人员的工作时间,发现潜在的不常规的工作类型,包括过量加班
• 工资支付系统可确保员工以直接、便利的方式定期获得薪酬,而不必依赖各种工具,例如票券、本票或其它转帐形式
• 组织确保每位员工获得每笔款项的准确工资收据,工资记录中准确地记录了每笔款项并需要接受
审计和核实
• 组织确保福利不会用于取代应得工资
• 对薪酬激励制度进行归档,并依据个人优点和绩效予以统一应用
• 公布和传达最低工资要求和工作时间,或在员工索取时免费提供
• 根据组织的记录保存制度的期限要求,为每位不受薪员工保留一段时间的加班工资记录
• 根据事故和伤害统计数据对工作时间记录进行定期审查,确定潜在的疲劳相关趋势和其它可导致受伤的来源
• 组织应明确标明并向各位员工传达薪酬各组成部分的细目,包括标准工资、加班工资和其它福利
• 建立多个系统,以协助发现随意加班或过份依赖加班的现象
• 员工可确定能从工资中免于哪些扣款(如有),用于餐饮和交通等选择性福利
6. 结社自由
鼓励与员工进行开诚布公的交流,以此解决有关工作场所和薪酬的问题。
供应商应依据当地法律,尊重员工的自由结社、是否加入工会、寻求代表以及加入员工委员会的权利。员工应该能够与管理部门就工作条件进行公开交流,并且不会受到报复、恐吓或骚扰的威胁。
典型的制度要素
• 有关自由结社的书面政策和程序认同当地、全国和国际上的法律和惯例
• 在当地法律、规章与国际普遍接受的做法之间发生冲突时,组织将在相关各方中努力寻求建设性且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 采取特定的措施,在员工和管理部门之间营造一种开放和双向沟通的文化
• 建立相关机制,可供员工和管理层集中表达关注的问题,从而保持协作和有益的工作关系
• 指定负责处理劳资联系的负责人,全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均能够与其联络
• 为确保开放的交流,通过建立并实施培训制度,在组织内部提高管理层和员工就劳动权益和责任的普遍意识
• 常务委员会、管理层和员工之间定期进行开放、平等且富有建设性的交流
• 全体员工均能够利用内部问题投诉程序和跟进措施,并且不会遭到报复
• 不禁止或干涉员工的集体谈判权,员工不会因为意见或需要的不同而受到报复性的惩罚或威胁
• 组织不会误导员工正确了解其自由结社或寻求改善工作条件和提高工资的合法权利
• 组织不会威胁、处罚、惩罚或强迫那些行使个人权利或寻求联合其他员工的员工,也不会依据其以往在其它雇主中的自由结社活动而拒绝雇佣该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