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准则培训手册(二)
1、最低工资及准许的扣款项目
2、平均最低工资与最低时薪之对照及计算方法
3、停工待料工资计算
4、社会保险
5、法定假日
6、年休假
7、分娩假
8、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9、正常工作周的定义
10、豁免/批准的问题
1.1最低工资及准许的扣款项目
最低工资的定义
1)正常工作时间内的最低合法薪酬
2)按周(每周40小时)
3)按月(每月20.92天)
4)可包括在最低工资的津贴——按比例或累积于工作时间的
5)不包括在最低工资的津贴——住房津贴、膳食补贴、中班、夜班、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6)在扣减法规容许扣减项目后的净工资可少于法定最低月工资
7)扣减工资额最多不可多于法定最低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
2.1平均最低工资与最低时薪之对照及计算方法
1)法定最低时薪=法定最低月工资÷20.92天(深圳21.75天)÷8小时
2)月薪工人
3)平均时薪=月薪÷厂方每月工作天数÷厂方每天工作小时
4)法件工人
5)平均时薪=总件资÷总工时
3.1停工待料的工资计算
1)国家标准
2)广东省标准
3)停工待料的工资=休息天(允许休息天以整数算,不可以半天计算)综合计时
4)停工待料时工资必须支付(如停工待料的时间超过当月剩余的休息天)综合计时
4.1社会保险
1)五种社会保险
※ 工伤
※ 养老
※ 失业
※ 医疗
※ 生育
2)如果没有提供以上所有五种社会保险之地方,有以下条件者,麦当劳视为可接受:
※ 经社保局的核准签名及有效日期之文件
※ 当地每项社保的正式收据
5.1法定假日
※ 不用支付十天法定假日的额外工资(条件:工资必须达到法定最低时薪,而计算方法以每月20.92天计算作标准)。
6.1年休假
※ 凡连续雇佣用满一年或以上雇员可获年休假
※ 年假日数按其雇佣年期计算(1-5年5天,5-10年7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4天,只适用广东省)
7.1分娩假
※ 90天产假
※ 如没有提供生育保险,工厂须至少支付雇员最低工资
8.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麦当劳接受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但要根据以下项目:
1)获得有关当局的特定标准
2)持有可实行及使用有关工时之文件
3)保留累积工作时间表,以跟踪遵守工作准则
4)每周不超过60小时(或在旺季时不超过72小时)
5)休息天一般情况下每周一天,旺季时每两周一天
6)所有加班工资按规定的加班工资比率以周计算
9.1正常工作周的定义
1)每天8小时及每周5天(每周40小时)
2)不接受每周工作6天除非工厂有官方的文件确认
3)获得批准在认同的休息日工作
4)允许每周正常40工作小时分布多于5天并以1.5倍工资支付第六天的加班而非两倍
以下项目需申请批文:
※ 当地社会保险要求
※ 当地已批准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 当地已批核的延长加班工时
※ 当地已批核的每周工作定义(40工时/6天)
稽核程序
1)准备
2)排期
3)稽核工具
4)角色及责任
5)议定方法-稽核前简介会议
6)议定方法-抽样查阅
7)议定方法-员工面谈
8)议定方法-厂房视察
9)议定方法-总结会议
10)回馈机制
11)呈交稽核发现报告
准备
1)稽核员籍查阅以下资料熟悉将被稽核之工厂(相应法律法规、供应商及工厂情况、稽核前问卷结果、查阅工厂以往被稽核之资料、查阅所有未完成的纠正行动计划)
2)如有需要,于稽核前跟麦当劳及/或其供应商商讨
3)媒体报道(如适用)
排期
1)麦当劳确定执行以下稽核类型(精要稽核、综合稽核、纠正行动计划稽核、跟进纠正行动计划稽核)
2)麦当劳确定稽核时限(确定日期由麦当劳、其供应商及ITS确定)
稽核工具
1)麦当劳准生产守则
2)相关法例
3)稽核前清单(由工厂填报)
4)稽核清单(只供审核员用)
5)文件要求清单
ITS的角色与责任
※ 独立地反映事实
※ 不对工厂作任何判定
※ 收集客观、完整、准确及可靠的稽核资料
※ 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稽核前简介会议
※ 监督委托书(中文/英文)之副本
※ 稽核程序之概述
※ 提出当日所需的协助
抽样查阅
1)确将会按照麦当劳之所需“文件要求清单”查阅文件。例如:(过去十二个月之出勤记录及工资记录、员工个人档案、营业执照、参与社保之付款收据、消防部门之检验证书、工厂平面图、厨房(如有)之卫生许可证、电工证及其他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2)记录抽样;展示政策及常规
3)抽选员工作面谈,对照相应记录及培训记录
4)稽核员会要求复印文件,以展示其符合麦当劳的要求
工人面谈
1)是稽核的重要元素
2)以单对单形式进行
3)稽核员会在厂房视察或员工记录挑选员工作面谈
4)面谈的员工是不可由厂方挑选
5)员工面谈的人数相等于记录查阅的数量
6)稽核员可以因应需要,增加面谈人数以便提高准确度
7)员工面谈的目的(跟员工直接沟通、得到由其他稽核程序不能得到的资料、与其他资料对照,确保其准确度及吻合度、从员工角度认知工厂操作)
厂方视察
1)视察工厂整体情况,包括宿舍及厨房
2)关于环保、健康与安全亦包括在此环节
3)稽核员留意有否童工,员工有否被虐待及不公平对待的迹象
4)挑选员工进行面谈
5)在厂方的同意下,稽核员可拍照
总结会议
1)目的(稽核员向管理层提出问题、管理层对发现提出问题、不是对发现做出辩论、所有管理层的回馈将会反映在麦当劳的报告上、只是口头汇报)
2)不会对发现项下任何结论
3)麦当劳负责总结和评估发现项
4)将只会汇报事实及资料
回馈机制
※ 一份稽核服务意见问卷会发给厂方,厂方填后请传真回ITS办事处
※ 此份问卷供厂方提出可改善的地方,宝贵的建议、意见予稽核员
※ 厂方亦可透过供应商代表与麦当劳沟通
呈交稽核发现报告
※ 稽核事实及资料于五个工作天内呈交到麦当劳公司
※ 麦当劳将会评估资料,评分及发出报告
※ 如无需要澄清问题,麦当劳会提供一份稽核报告予供应商及一份副本予稽核公司
纠正措施
1)核心供应商(可持续的准则-全面的查核)
2)一般供应商(遵守基本准则-至关重要的准则)
3) 改善评分标准(+2 高出要求;+1 符合要求;0 低度改善;-1 中度改善;-2 高度改善)
4)纠正计划书(麦当劳发出审查报告,并对调查作出评分;如有不符合的环节,需提交纠正计划书;由供应商提交纠正计划给麦当劳;执行纠正审查)
5)在纠正计划书需针对如下数点:
※ 政策正确地反映法规
※ 持续将政策付之行动
※ 信息准确传递给工人
对核心供应商
※ 0分(60天内完成);-1分(60天内完成);-2(30天内完成)
对一般供应商
※ 0分(60天内提交);-1分(60天内提交);-2(30天内提交)
不能接受的违规
不符合并超出可纠正的界限(终止业务关系),例如:虚假记录、没有支付最低工资、雇佣童工/监狱劳工、存在生命威胁的工作环境、拒绝审查员视察生产设施|检查文件|工人访谈、在设施中未有保存所需的文件或记录。核心供应商附加要点:系统地未有支付加班工资、未有提供休息日、未有提供工人福利。
恢复程序
生产商可于一年后申请恢复业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