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TOP

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奔驰车主维权(三)消费者健康和安全

2019-04-21 20:44:25 来源:博奕方略 作者:王洪帅 【 】 浏览:4845次 评论:0

奔驰车主维权过程中,我们看到的是一名消费者的维权之难,更看到一家大企业、大品牌的4S店在面对消费者时的傲慢。

另外,至于上海某公司涉及债务纠纠纷且该车主为此公司监事,受到一些评论,里想说的是,公司和公司股东是两个概念。在法律上公司是独立的主体,公司的责任由公司承担,与公司的高管没有直接联系。至于上海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监事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有证据证明公司的财产与上述人员的财产存在混同或者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了公司的财产,或者公司的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等情形。

但车主维权事件中透露的车辆漏油问题,存在着对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造成可预见的风险,下面普及一下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的保护消费者健康与安全

保护消费者健康与安全,是指提供安全和在使用或消费时不会出现无法接受的伤害风险的产品和服务。保护宜既包括设计用途,也包括可预见的不当使用。对使用安全的清晰说明,包括组装和维护,也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品和服务对消费者健康和安全的影响,可直接影响组织的声誉。

无论是否存在法定的安全要求,产品和服务都宜是安全的。安全包括预测潜在的风险以预防出现 伤害和危险。鉴于难以预见或消除所有的风险,保护安全方面的措施宜包括产品撤回和召回机制。

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方面,组织宜采取如下行动,并宜特别关注那些可能没有能力识别或评估潜在危险的弱势群体(尤其要关注儿童):

(一)在正常的和合理可预见的使用情况下,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对使用者和其他人员、其财产及对环境是安全的;

(二)评估健康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规范是否足以处理所有健康和安全方面的问题。如果有证据表明更的高的安全要求将显著提高保护水平,组织宜不仅仅满足于最低安全要求。此类证据包括:产品和服务在达到最低安全要求时仍有事故发生,或者存在着能够降低事故数量或严重程度的其他可获得的的产品或产品设计;

(三)产品上市后,如出现始料未及的危害,或者存在严重缺陷,或者包含有误导或错误的信息,且中止提供服务或撤回仍在分销链中的所有产品。组织宜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和媒体联系到那些已经购买了产品或服务的人员,召回产品并补偿他们所蒙受的损失。在价值链中采取的追溯措施在产品召回过程中也许是切实有用的;

(四)通过下列手段在设计过程中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和服务的健康和安全风险:   .

1、识别可能的用户群、设计用途和对程序、 产品或服务可合理预见的误用,以及识别在使用产品或服务的所有阶段和条件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并在某些情况下为弱势群体提供定制的产品和服务;

2、估计并评估已识别的危害对已确认的使用者或联络群体的风险,包括孕妇;

3、遵循以下优先顺序降低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和健康风险:在设计中集成健康和安全要求、开发保护性装置和向用户提供信息;

(五)通过考虑消费者不同需求及尊重消费者能力差异或限制,确保对产品和服务信息设计的合理性,特别要考虑了解相关信息所需要花费的时间;

(六)在产品研发中,避免使用有害化学品,包括但不限于致癌、致突变、有生殖毒性、具有持久性和生物蓄积性的物质。如销售包含有此类化学品的产品,应有标签加以明确标注;

(七)在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或新的生产方法前,在适当的情况下,宜对产品和服务进行健康和安全的风险评估,并在适法时向消费者公开评估文件;

(八)除使用文字信息外,还宜尽可能使用符号向消费者传递重要的安全信息,最好应用国际公认的符号;

(九)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产品,并向他们警示已知的或见的产品使用风险;

(十)采取防止产品在移交给消费者后因不当搬运变得不安全的具体措施。

未完待续……

(本文由博奕方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员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Tags: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责任 奔驰 维权 责任编辑:admin
】【打印繁体】【投稿】【收藏】 【推荐】【举报】【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简述 下一篇企业社会责任视角下奔驰车主维权..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联系我们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咨讯同盟

博奕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总部:0755-84286280 

商务总监:13928400857(刘总监)

咨询总监:13925275530(王总监)

ESG报告专线:13632863992(刘经理)

EcoVadis专线:13538296725(熊经理)

北京办:13810379131 (王经理)

江苏办:13921922578 (肖经理)

安徽办:15055377142 (王经理)

总部地址:广东省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富基置地大厦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