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企业的资源是有限的,要求一个企业全面承担所有的社会责任,显然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迈克尔波特也曾经指出:“要是一个公司只是为了做好人而捐出大量的金钱用于社会事业,那么他们就是在浪费公司钱财。这么做并不是长久之计,公司的股东们很快就会失去兴趣。捐钱很容易,但如果只是为了捐钱而捐钱,那么股东、经理人和员工都会对此冷潮冷热讽的。”
由于企业利润和企业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不是完全一致的。企业在创造价值的同时,对企业活动的短期影响和长期一致性方面可能产生严重的偏差。而很多重要的、成功的企业社会责任战略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产生效应,这就会在评价绩效的时候产生领先和滞后的因素。而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战略“投入”,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需要成本,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对企业利润的冲击可能使其要到多年后才能见效,这一时间滞后效应足以吓倒那些规模小、资金少的企业。加上我国民营企业规模和经营目标与现实状况的差异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民营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
因此,企业首先应该结合自身的条件和经营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战略,集中关注能给企业带来竞争优势的活动,然后分配企业现有资源来达到实现企业社会责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