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相关资料统计,目前中国有8500万的残障人士,但是只有470万的残障人士申请了残疾人证,这其中只有237万的残障人士有就业意愿。国际残联组织发布数据提到人的一生有15.3%的概率遇到残障。我们的相关法律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扶持残疾人就业的责任和义务。现就残障人士融合就业做一下初步探讨。
目前我们残障人士主要有以下类别:
1、 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 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 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瘫痪、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5、 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 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治疗未愈者。
其中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融合就业以联合国《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为权利原则,以市场为导向,倡导在合理便利与非歧视条件下推动无障碍工作环境的建设,促进各种类型的障碍者就业。融合就业强调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就业者三方支持系统,包括对身心障碍者的岗位研究与开发、职业训练、以及其工作伙伴的融合培训与后期评估等,将实操性社会模型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联合国CBR(社区化康复)指导方针下,本土身心障碍者健康、教育、社会赋能等方面进展的综合体现。简单说就是在帮助残障人士消除障碍的条件下同大家一同工作劳动,不包括庇护性就业。
支持性就业一般针对心智障碍者,通过支持达到能在与外界统合的环境中工作,这个环境里心智障碍者被其他的员工所尊重,并享有相同的晋升机会,与其他工作者有良性的互动。支持性就业中不可缺少的就是支持性就业辅导员,一般情况下在残障人士开始工作的时候需要就业辅导员的协助,帮助他熟悉周围的环境、人、工作内容等,周期大概是3-6个月,在辅导结束后残障人士可独立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对于企业来讲对残保金认识不足,大多数企业认为残保金政府要我交就交,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交,或者是知道为什么交,但是碍于“怕出事,麻烦”心理因素,宁愿交钱也不雇佣残障人士。
作为社会责任咨询机构,多向客户推动残疾人就业,如果客户在我们公司辅导后,雇佣了残疾人且得到了更大的利益,这也算双方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博奕方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周艳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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