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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日是顺延法定节日还是公休日之浅析

2012-10-09 00:59:20 来源:企业社会责任咨讯同盟 作者:王肖 【 】 浏览:3033次 评论:0

关于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日是顺延法定节日还是公休日之浅析

关于法定节假日适逢公休日是顺延法定节日还是公休日的问题,JOHNZ版主在《中秋有薪假工资应该在哪个月发放? 》曾有过提及,当时就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法规的措辞不够严谨。法定假日是不能调休的,适逢休息日,往后延的只能是休息日。但没有找到合适的法律依据。
据安可说当时群里也有讨论的,只是我当时没赶上,就是赶上,可能一下子也拿出法律依据。
现在粗浅讨论一下,希望能理清思路。
一, 关于节假日顺延的法律规定: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这里说的是补假而不是补休,在一般的思解中,假日和休息日是有区别的,所以补假和补休也是有区别的。
如果都休息,也还不需有这个纠结,无论是延的法定假日还是休息日,只要给足其中的法定假日的工资就行了。
问题是,如果延的那日上班了,到底是支付两倍工资还是三倍加班工资,这是令人纠结的问题。JOHNZ版主的意见是延的是假,并有实例说明。
我的意见仍是延的是休息日,如果上班了,则需支付两倍工资。
至于为何法规用补假而不用补休,这么严谨的法规应该不会用错词,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颇为纠结的说。
我们继续往下看。
二, 关于法定假日和休息日的有关规定:
1,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其他省市的工资支付条例基本从其规定。以广东-深圳为例。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或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一)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是在《劳动部调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办法》之前发布的,至今仍有效,至于21.75还是20.92还是20.83,我们暂且不理,此帖仅讨论顺延。
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
(一)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
(二)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
(三)安排员工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

三,关于补假补休之浅析:
从以上可以看出,无论是行政法规还是地方性法规,均明确指出休息日可以安排补休,法定休假节日条款处均无可调休的词句。

如此,我们可以理解为:劳动者享有休息权,在休息日加班的,优先安排补休,补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相等。如果不能安排补休,则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在法定节日工作的,不允许安排补休,只能按照劳动者本人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

由此,我们似乎可以理解为,法定假日适逢休息日,后延的那天可视为休息日,如果上班支付两倍工资即可。因为法定假日适逢休息日如果上班,法律明文规定必须三倍加班工资,如果延后的那天再按法定假日支付,则不是法律本意也是不合理的。再说休息日可以安排补休的,法定假日可以补假,但无可以补休的规定。

到此,方有一丝眉目,即休息日上班了是可安排补休的,也即补休了后则不需支付工资;而法定节假日如果上班了是不能安排补休的,即使后来补了,法定节假日当天也必须支付三倍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适逢休息日,为什么只能补假不能补休呢?因为补休后则不需支付工资;而补假,仍是需要支付工资的。亦即,法定节假日适逢休息日,需要在工作日补假,但仍需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工资。

四,企业社会责任审核实务:

在CSR审核案例中,如果顺延之日未支付两倍工资,是会判作少付工资之不合格项的。如果顺延当日支付了两倍工资,则判作合格。

在劳动争议案例中,如果顺延当日上班用人单位未支付两倍工资,仲裁或法庭支持劳动者;如果顺延当日上班用人单位支付两倍工资而劳动者索要三倍加班工资,仲裁或法庭则不予支持。

以上粗浅看法,权作复JOHNZ吧。

Tags: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 顺延 责任编辑:xia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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