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权重 |
具体内容 |
赋分 |
考评部门 |
经济
贡献
责任 |
20% |
认真执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无违规行为的得满分;违反的,酌情扣分。 |
2 |
财政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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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应缴国税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未完成百分比扣分。 |
9 |
国税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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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应缴地税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未完成百分比扣分。 |
9 |
地税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落实
法规
责任 |
12% |
遵守城乡规划建设等相关规定,无违法建筑,无拖欠工程款的得满分;违反的,酌情扣分。 |
2 |
建设局
规划分局
城管四大队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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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从城市管理得满分;违反城市管理的,酌情扣分。 |
2 |
城管四大队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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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达标的得满分,未达标的,酌情扣分。 |
4 |
经发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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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吸纳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效果好的得满分;不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吸纳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或效果不好的,酌情扣分。 |
2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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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按要求成立计划生育协会,设专(兼)职计生工作人员1—2名,每月按时向所在地镇(办事处)计生部门报表,及时兑现职工计生奖励政策,无一例违法生育现象发生的,得满分;缺项的酌情扣分。发生违法生育现象的,在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 |
2 |
社会事业局
镇、街道办事处 |
经济
合同
责任 |
10% |
信守与政府签订的土地、投资等合同得满分;违约的,酌情扣分。 |
5 |
财政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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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守商业合同,未发生合同纠纷的得满分;合同违约并引起相应后果的,酌情扣分。 |
5 |
工商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和谐
劳动
责任 |
18% |
工会组织健全,坚持工作制度得满分;缺项或作用缺失的,酌情扣分。 |
2 |
宣传部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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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和员工工资收入平等协商机制落实的得满分;缺失的,酌情扣分。 |
2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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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津贴和相关福利待遇的得满分;拖欠工资及福利待遇的,酌情扣分。 |
3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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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足额缴纳员工社会保险金的得满分;缺失的,酌情扣分。 |
2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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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地方最低工资标准的得满分;违反的,酌情扣分。 |
2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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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得满分,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不得分,并在评先树优中一票否决。 |
3 |
安监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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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使用童工现象的得满分;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不得分。 |
2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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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完备、签约率100%的得满分;缺失的,酌情扣分。 |
2 |
人事劳动局
镇、街道办事处 |
环境
保护
责任 |
10% |
环保审批手续、管理制度、环保评估报告等健全,无污染排放的得满分;缺项或存在污染排放问题的,酌情扣分。 |
10 |
环保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公平
竞争
责任 |
5% |
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行为的得满分;违反的,酌情扣分。 |
1 |
工商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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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反《商标法》行为的得满分;假冒注册商标、商标侵权等违反该法的,酌情扣分。 |
1 |
工商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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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反《专利法》行为的得满分;侵犯专利权等违反该法的,酌情扣分。 |
1 |
科工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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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反《广告法》行为的得满分;发布虚假广告等违反该法的,酌情扣分。 |
1 |
工商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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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反《公司法》行为的得满分;抽逃或虚假出资、骗取登记等违反该法的,酌情扣分。 |
1 |
工商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产品
质量
安全
责任 |
5% |
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的得满分;缺失的,酌情扣分。 |
1 |
工商分局
质监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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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合格、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得满分;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酌情扣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
1 |
工商分局
质监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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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质量合格、无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得满分;食品质量不合格的,酌情扣分。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
1 |
食药监管局
工商分局
质监分局
农经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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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产品质量合格、无质量安全事故的得满分;农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酌情扣分。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不得分。 |
1 |
农经局
工商分局
质监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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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消费侵权事故的得满分;发生消费侵权事件的,酌情扣分。发生重大消费侵权事故的不得分。 |
1 |
工商分局
质监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平安
建设
责任 |
10%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制度人员三到位的得满分;缺项的,酌情扣分。 |
2 |
政法委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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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完善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时向政法委报告不稳定因素、无群体性和上访事件的得满分;缺项的,酌情扣分。发生性质恶劣的群体性和上访事件的不得分。 |
3 |
政法委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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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得满分;缺项的,酌情扣分。 |
2 |
公安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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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预防职工违法犯罪活动,规范登记、考察和管理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招工、录用登记的得满分;缺项的,酌情扣分。 |
2 |
公安分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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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普法、安全生产教育的得满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
1 |
法制局
镇、街道办事处 |
奉献
社会
公益
事业 |
10% |
积极开展慈善捐助活动,年度捐赠款物价值达30万元以上的得满分;30万元以下的适度得分。 |
4 |
社会事业局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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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村、社区建设,视捐助款物价值和其他帮助价值适度加分。 |
2 |
组织部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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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适当加分。 |
2 |
宣传部
镇、街道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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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教育捐助,设立奖学金、助学金,酌情加分。 |
2 |
教育局
镇、街道办事处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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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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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价程序。首先,企业依据考评标准,逐项做好自身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记录,并将记录情况于每年5月和11月下旬分别报各评价成员单位。其次,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办事处分两条线对企业上报情况进行核实补充,分别形成考核结果,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评分排序。考核评价实行百分制,90分以(含)上的为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80分(含)—90分的为履行社会责任良好企业,60分(含)—80分为合格企业,少于60分的为不合格企业。
五、激励约束
(一)表彰奖励。设立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奖,表彰奖励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在企业项目申报、资源配置、融资协调、土地规划、评先树优、劳模评选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二)约束督促。依法处置社会责任缺失企业的违法问题;对社会责任严重缺失(考评不满60分)企业,限制享受各种区内优惠政策;对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群体性事件、员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多胎生育等,在评选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及其他评先选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三)社会监督。设立公开电话,受理对企业社会责任缺失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在经区开发区网站设立企业社会责任专栏,公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广泛宣传履行社会责任先进企业,公开曝光社会责任严重缺失企业。
六、组织领导
建立管委领导,工商分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单位及镇、街道办事处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动全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具体协调工作。2010年,在全区年规模以上企业试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取得经验后全面推广。